【文档说明】海南省东方市东方中学2020-2021学年高二下学期期中考试政治试题 答案.docx,共(4)页,17.119 KB,由小赞的店铺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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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中学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期中考试政治科试卷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44分)1.C【解析】对科学思维的理解,可以从内容真实和形式正确两个方面进行。世界观和方法论有科学与不科学之分,故排除④;选①②
③。2.D【解析】材料强调科学思维与创新的关系,D项正确且符合题意。B项错误,人应与自然和谐相处,做自然的朋友。A、C不符合题意。3.B【解析】本题考查矛盾律的知识。乙和丁的口供互相矛盾,根据矛盾律,乙、丁口供中必有一假。又由“四个口供中只有一个是假的”这一条件,得知甲和丙说真
话,由此又可推出“丁是主犯、丙是从犯”。因此,丁说假话,作案的是丙和丁。4.D【解析】本题考查排中律的知识。乙和丁的口供互相矛盾,根据排中律,乙、丁口供中必有一真。又由“四个口供中只有一个是真的”这一条件,得知甲和丙说假话。由
甲说假话,可得:丙不是罪犯。由丙说假话,可得:丙是罪犯,但丁不是主犯。两者矛盾。5.C【解析】本题主要考查思维的作用的相关知识。特区精神是一种正确的思维意识,因而对客观事物的发展起促进作用。故选C。6.A【解析】在上述材料中,“赞成”与“反对”并不是“A”与“非A”、非此即彼的矛盾关系,有第三种可
能情况存在,或人们对一件事情的可否还没有认真考虑,对“A”或“非A”暂不明确表态,也是允许的,故乙的回答并未违反排中律的要求,应选A项。7.B8.A【解析】本题考查逻辑矛盾与辩证矛盾的区分。爱因斯坦的说
法是运用了辩证逻辑的思维,从而对光这一事物的客观性质作了真实表述,是正确的,并不违反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的要求。9.D【解析】本题考查学生对思维特征的认识。从柏拉图的定义中可以看出,其未抓住人内在的、共同的、本质的属性,只是现象化地将人与飞禽
走兽区别开来。故D正确。10.A【解析】人的创新活动不可能突破客观条件、客观规律的制约,③错误;承认思维的能动性并不一定能正确地进行创新,④错误。11.C【解析】本题考查思维的概括性。思维的概括性是指在大量感性材料的基础上,把一类
事物共同的特征和规律抽取出来,加以概括。C符合题意。12.D【解析】“常看《新华文摘》”与“不常看《新华文摘》”为两个互相矛盾的判断,根据矛盾律,这两个断定不能同时为真,必有一假;根据排中律,这两个断定不能同时为假,必有一真。可见李四的回答既违反矛盾律的要求
,又违反了排中律的要求。13.B【解析】材料表明人的思维能够突破人的感官这一天然界限,表明思维具有间接性,即能够凭借获得的感性材料、已有的经验和知识,透过事物的现象,揭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从而实现对未知事
物的认识。14.B15.D【解析】天文学家对日环食作出了准确预报是科学思维把握日环食出现的规律,对客观事物作出超前反映的具体表现,故D符合题意。16.A17.B【解析】:当事人和其他相关诉讼主体如果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可以在规定期限内上诉,B项正确;当事人有独立的上诉权,无
须经法院或其他人同意,故排除A、C两项。D项明显错误。18.D【解析】:依刑事诉讼法,小光为未成年人。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故应选D项。19.B【解析】:证据可以把客观事实变成法律事实,但虚假的不能
变成事实,③说法错误;①②④强调了证据的重要性,符合题意。20.D【解析】:本案属于行政诉讼。按法律规定,在行政诉讼中,由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提供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所以上述案件应该由工商局负举
证责任。21.B【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公民诉讼的权利,诉讼的管辖、民事权利。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对地域管辖适用“原告就被告”原则即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小张作为被告方,其所在地是B县,不能向A县诉讼,A项错误。本案中小张把
不宜公开的照片发到微信朋友圈并未丑化,也没有以营利为目的,故没有侵犯肖像权,C不合题意。D项说法不对,公民有诉讼代理人权利,但不是必须。22.B【解析】:刘女士与商场之间存在有效的买卖合同,商场提供的化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构成违约。刘女士
可以要求商场承担违约责任,①正确。刘女士从该商场购买的化妆品导致其使用后皮肤红肿出疹,人身受到侵害,刘女士可以要求商场承担侵权责任,③正确。买卖合同不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的情形,是有效合同,刘女士无权要求撤销合同,②错误。本案属于
民事案件,没有辩护人,因此刘女士不能委托辩护人参加诉讼,但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④错误。二、非选择题23.①思维在实践中产生,在实践中发展。伽利略发现摆的等时定律以及魏格纳创立大陆漂移学说,都是实践的结果。②人的思维具有能动性,能够凭借获得的
感性材料,透过事物的现象,从事物各种各样的属性中,舍去表面的、非本质的属性,抓住内在的、共同的、本质的属性,从而把握事物的本质。③要获得对事物本质和规律的认识,必须发挥主观能动性,占有丰富、真实的感性材料,并对其进行科学
的加工制作,实现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每个小点4分,共12分)24.(1)违反了矛盾律的要求,犯了自相矛盾的错误。“基本正确”与“一点错误也没有”是自相矛盾的。(2)违反了矛盾律的要求,犯了自相矛盾的错误。“整个大楼漆黑一团”与“只有楼上东头的一个房间还亮着灯”是相互
矛盾的。(3)违反了排中律的要求,犯了两不可的错误。题中把“应该有”和“不应该有”都否定了,违反了排中律的要求。(4)违反了排中律的要求,犯了两不可的错误。题中把“全面”与“片面”都否定了,是两不可的一种表现。(每
个小问4分,共16分。)25.答案:(1)法律援助制度是指为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给予减、免收费的法律帮助制度。(3分)(2)①有利于及时为犯
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将法律宣传、人性关怀贯穿到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查过程中,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后的心理恐慌,减少对抗情绪。②有利于及时开导、教育涉案未成年人,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给失足青少年更多的关怀和帮助。③有利于及时有针对性地对未
成年人进行教育、挽救,与学校、家庭的教育相辅相成、有效衔接,维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10分)26.答案:(1)证据,就是证明的根据,用已知的事实证明未知的事实离不开证据。法律意义上的证据即诉讼证据,它是指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一切凭证或根据。上述案例中刘女士提供的是视听资料。(5分
)(2)上述案件属于民事诉讼案件。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决定了“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
不利后果。上述案件中刘女士要想索回借给别人的38万元,必须向法院提供别人借钱的证据,否则将承担败诉的风险。(10分)